关于开展2010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
推荐选拔和考核评审工作的通知
训练部、政治部,基础部、各系,研究生管理大队,各附属医院:
根据《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09]548号,以下简称“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推荐选拔和考核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奖学金的选拔考核
(一) 选拔对象
按照“办法”规定,研究生奖学金自去年开始试行,今年的申请对象为2009、2010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类别及标准
奖学金分博士、硕士两个层次,每个层次设三个等级。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博士一等奖学金 6000元/人·学年
博士二等奖学金 4000元/人·学年
博士三等奖学金 3000元/人·学年
硕士一等奖学金 4000元/人·学年
硕士二等奖学金 3000元/人·学年
硕士三等奖学金 2000元/人·学年
(三)名额分配
按照“办法”规定,奖学金名额为各年级招收研究生总数的15%~20%,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名额按1:3:6的比例分配。各单位名额指标见附件3。
(四) 推荐选拔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导师和科室推荐、部院系和大队评议并公示、研究生院审核公示、学校审批实施的程序进行。
(五) 奖学金评定依据
一年级研究生主要根据入学考试初试、复试成绩和入学入伍教育训练等表现,确定奖学金等级;二、三年级研究生主要根据上学年综合考核情况(课程成绩、课题研究、教学临床实践、中期考核等情况),确定奖学金等级。推荐免试的硕士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硕士三等以上奖学金,硕博连读生和通过中期考核的直博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博士三等以上奖学金。
二、研究生助学金的申请考核
(一) 选拔对象
按“办法”规定,研究生助学金自去年开始试行,今年的申请对象为2009、2010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助学金以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无军籍地方研究生为主要发放对象,有军籍研究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二)类别及标准
助学金分两类,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一类助学金 3000元/人·学年
二类助学金 2000元/人·学年
(三)名额分配
按照“办法”规定,助学金名额基本等同各年级招收的无军籍地方研究生数,其中一、二类助学金名额按1:3的比例分配。各单位名额指标见附件3。
(四) 推荐选拔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导师和科室推荐、部院系和大队评议并公示、研究生院审核公示、学校审批实施的程序进行。
(五) 助学金评定依据
主要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个人经济来源(须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由各单位综合其它日常表现等考核情况,按程序评定。
三、有关要求
1.实施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是在研究生教育中推进精品战略和阳光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事关研究生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各单位领导和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分管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
2.各单位要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院系与研究生管理大队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实施。
3.各单位应于11月10日前完成奖、助学金的考核评审工作,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11月18日前将推荐情况汇总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附件:
1.《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2.《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书》
《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书》
3.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4.各单位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
各单位助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 陆松鹤 联系电话:774318
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